资讯中心
2019年养猪有“钱途”:国家出台贷款贴息、补贴政策
查看次数:8538
时间:2019-06-20
6月3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要强化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给予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支撑。那么对于猪场有哪些贷款贴息举措?养猪散户有哪些补贴呢?
对于养猪场来说
贷款门槛降低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企业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尽量简化担保贷款程序,缩短办理时间,保证贷款尽快到位。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续贷更便捷
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贷款还有奖补
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对于养猪企业来说
中央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撑
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撑,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统筹安排。
地方还有补贴政策
地方财政还可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对于养猪散户有哪些补贴政策?
“粮改饲”支撑政策
粮改饲源于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提出:“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
目前,全国粮改饲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区500多个县。国家财政给予每个试点县每年平均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施周期是3年。
在补贴标准上,粮改饲各试点区县的收贮补贴标准区别很大,试点地区的农友可去当地相关部门问问。
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撑政策
2015年的时候,中央财政安排1.8亿元,在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福建、重庆等9省(区、市)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畜禽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的主体工程、设备(不包括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及其运行进行补助。
2019年,将继续落实现行的扶持政策。落实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七省整省(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协议;支撑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推行受益者付费制度;探索支撑以畜禽粪便为原料,低成本、腐熟好的堆肥的施用等等,国家将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19年国家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鼓励和支撑推广应用优良种猪和精液,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补贴金额: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
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
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
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
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
具体的补贴金额,还是要以地方为准。
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以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
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
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
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村级防疫员从事畜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
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元、50元、40元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元、30元、40元。
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负担部分采取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定额拨付地方。(资料来源:中国农业资讯网)